也谈印刷业“四个准入”制度
印刷技术日益翻新,印业中新问题、新看点层出不穷。本版特设《今日话题》专栏,请来专家学者、业内精英共谈印业大事小情。
本周嘉宾 帅红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 印刷 复制管理处处长。
今日帅红跟大家探讨“四个准入”制度在印刷行业具体操作中的问题。
柳斌杰署长在2007年全国印刷复制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率先在印刷复制业建立‘四个准入'制度。”也就是要求印刷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准入、市场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制度。如何正确理解、把握好“四个准入”制度,对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业管理、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对此,我针对印刷业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期望能起抛砖引玉之效,求到真知灼见。
企业准入制度在全国 印刷 业已实行多年,实践中值得商榷的问题是,全国是不是该适用一个统一的准入标准(尤其是经济标准)。对此,笔者认为不宜适用统一标准。原因众所周知: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在产业发展上用现在东部的标准要求西部,或者用西部的标准施行于东部,都是不符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的。柳署长在谈到这一问题时也指出“需要对有关的资格条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署长说的“情况变化”,不仅指时间,也应包含地区差异。事实上,即使在重庆市,也同样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就在主城区已开始“精挑细选”把住企业准入门槛的同时,偏远区县仍在为引进几十万却被告知达不到企业申办条件的问题大为恼火。有鉴于此,印刷企业准入应该是具有地区灵活性的准入。
市场准入制度是实施行业管理的有效手段。当前的实行情况是,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不很到位。首先,新闻出版部门只开展了出版物印刷品的质量检测工作,对包装装潢印刷品的质量检测工作一直没有实行;而包装装潢印刷已处于印刷产业“龙头”地位,且仍在迅速增长,如不能对其产品实行有效检测与监管,印刷业市场准入制度就谈不上健全,行政管理也会逐渐“空虚化”。其次,很多省级新闻出版部门的 印刷 质量检测机构没有编制,是“黑户口”。质量检测没有合法身份,表现再出色,正当性也会受到质疑。所以,建立与完善印刷业市场准入制度的当务之急,一方面是尽快研究出台包装装潢印刷品质量检测标准和规定;另一方面是授以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印刷 品质量检测机构的合法身份。
至于职业准入与岗位准入,实际就是“上岗培训”。这项工作难度最大:一是印刷业已是一个几乎完全市场化了的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员工选择是否参与培训的自由度高;二是印刷业与出版社、报社的性质差别较大,其岗位是操作性的,政治属性低、技能要求不高、人员流动性大,参与岗位培训的人员也难以确定;三是培训费用敏感,且往往与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需恰当协调处理。
总的感觉是,在 印刷 业实施职业准入与岗位准入都存在要解决的诸多难题。因此,如果要在印刷行业对这两项制度进行行政规范,建议把它们合二为一,统称职业准入制度,重点对印刷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这样或许会更符合行业发展现状。
编辑语 新闻出版总署提出率先在印刷复制行业建立“四个准入”制度在行业内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这对于该行业健康繁荣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应该看到,各地发展情况不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四个准入”制度,完善印刷行业发展的保障体系,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 深圳印刷 )
(摘自深圳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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